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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论:“李子柒”与“伯乐”撕破脸——成也是资本 败也是资本

2022-04-08| 发布者: 悦海网| 查看: 135| 评论: 1|文章来源: 互联网

摘要: 靠MCN机构捧红的“李子柒”品牌或IP背后的代表人物叫李佳佳,如果不是舆情喧嚣,讲真《每日经济新闻》记者也......

  靠MCN机构捧红的“李子柒”品牌或IP背后的代表人物叫李佳佳,如果不是舆情喧嚣,讲真《每日经济新闻》记者也不知道此人来路何方,姓氏名谁。然而,从她与资本大佬的抗争中或也能窥探规则与秩序、理想与现实。

  简单来说,李子柒与微念合伙开公司——四川子柒文化传播公司。李子柒做内容,微念负责运营商业推广,前者持股49%,后者控股51%。而李子柒这个品牌变现的最主要方式是靠卖藕粉、螺蛳粉赚钱,去年据说一年营收16个亿,但营收利润分成跟李子柒没有关系。因为这个,李子柒近期把微念告上了法庭,曾经的“伯乐”与“千里马”彻底撕破脸。

  然而,舆情站队的风向稍显感性,多数网民或围观者站在了李子柒个人一边,为其声讨不公,谩骂资本的嗜血行径。但需要理性思考的是,是什么导致了这种尴尬?为何资本可以理直气壮地让李子柒成为“光杆司令”?李子柒的觉醒又为何来得这么迟缓?

  阳光下无新鲜事,一个或不懂股权和法规,一个或嗜血逐利。抛开情面因素,这一切似乎在一开始就注定不公平。

  合伙制度的精髓就是共同发起、利益共享、风险共担;但与此同时,股权穿透后的利益归属、权责划分也将决定各当事人之间的利益与责任。从李子柒与微念合伙开公司这件事来看,李子柒本人并未对微念持股,也未见其公开协议文件。如此一来,前者就成为内容输出的“老黄牛”,看似悲哀,实则是生意场的经验缺失,自我保护意识薄弱。

  要知道,股权架构、股权分配协议、投票权委托协议、同股不同权章程和保护创始人章程等合同或协议的约定,是最大限度保障创始人与投资人在专利、产权、著作权及盈利归属等方面权益的依据,为何李子柒在一开始不谨慎为之?倘若IP没有爆红,产品营收没有这么可观,双方犯得着为了利益撕破脸?

  对,关键还是利益。但要想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,法治社会就要依法办事,商务合作也要讲求契约精神,愿赌服输,不要等到自己后悔时才拿起道德的大棒四处挥舞。李子柒近期接受采访时,甚至拿着支持乡村振兴的公德正义讨伐资本的嗜血行为,但千万不要刚愎自用、避重就轻。这件事的根本在于股权划分的明细度和知情权,如果只是看到利益的庞大,想要杀规则一个“回马枪”,那资本也是无辜的一方。

  所以,万事不可感情用事,法律面前人人平等,道德绑架回避自身法律意识的薄弱不可取。合作不耍小聪明,官方合作不要有恻隐之心,丁是丁卯是卯,按下手印就履行各自的义务,各方都不应该绑架舆论去给私心站台。

(文章来源:每日经济新闻)

文章来源:每日经济新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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