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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建部征求意见 300万人口以下城市禁建250米以上建筑

2021-11-18| 发布者: 悦海网| 查看: 135| 评论: 1|文章来源: 互联网

摘要: 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消息,9月10日,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官网公布《关于加强超高层建筑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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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消息,9月10日,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官网公布《关于加强超高层建筑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(征求意见稿)》,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

  《征求意见稿》提出,从严控制建筑高度。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人口以下城市严格限制新建1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,不得新建2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。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上城市严格限制新建2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,不得新建50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。

  《征求意见稿》还提出,实行超高层建筑决策责任终身制。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新建1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,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上城市新建2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,应按照《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713号),作为重大公共建设项目报城市党委政府审定,实行责任终身追究。

  强化公共投资管理。各地应严格落实政府投资有关规定,一般不得批准使用公共资金投资建设超高层建筑,严格控制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建设1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,严格控制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上城市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建设2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。

  据介绍,我国超高层建筑的建设使用,在集约利用土地资源、推动建筑工程技术进步、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。但近年来,一些城市攀比建设超高层建筑,盲目追求高度第一、形式奇特,脱离实际需求,抬高了成本投入,加剧了能源消耗,也加大了安全管理难度。

  根据《征求意见稿》,各地相关部门审批80米以上住宅建筑、100米以上公共建筑建设项目时,应送当地消防救援机构征求意见,以确保当地消防救援能力相匹配。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确需新建1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的,应报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审查,并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。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上城市确需新建2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的,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结合抗震、消防等专题严格论证审查,并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复核。

(文章来源:昆明日报)

文章来源:昆明日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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